刘某医疗纠纷案
患者刘某因右乳腺肿物接受手术,术后出现反复发热、流涕、咽痛等症状,最终被诊断为乳腺恶性淋巴瘤(Ⅳ期)。专家分析认为,医院在术后6个月复诊时未能及时建议患者进行进一步检查,导致病情延误。最终,鉴定结论为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负次要责任。
夏女士阑尾炎手术去世案
夏女士因腹痛接受阑尾切除手术,术后出现腹痛、肠梗阻病变,最终因小肠穿孔去世。家属认为医院误诊并延误治疗,但医院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经过20多次协商未果,家属决定走诉讼程序。由于错过尸检最佳时机,医疗事故鉴定难以进行。
李某医疗纠纷案
患者李某因胃痛入院,被诊断为胃炎。在治疗过程中,病情反复并出现严重脱水症状,最终被确诊为胃癌晚期。家属对医院的治疗方案和结果表示质疑,认为医院存在过错。法院判决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0万元。
顾某医疗纠纷案
患者顾某因双肾结石接受手术,术后出现肾脏受损,最终被鉴定为七级伤残。顾某认为苏州沧浪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其肾脏受损。法院最终判决沧浪医院赔偿顾某各项损失合计377600元。
这些案例涵盖了不同类型的医疗纠纷,包括手术失误、误诊、治疗延误等,反映了医疗纠纷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在处理医疗纠纷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医疗行为的合规性、患者的损害程度以及医方的过错程度,最终作出相应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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