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亦称矛盾规律,是 揭示事物矛盾的基本属性和特点的核心哲学原理。它指出,无论在哪个领域,任何事物以及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矛盾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矛盾的基本属性
同一性
相互依存: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前提,一方的存在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作为条件,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相互贯通:矛盾双方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斗争性
相互排斥:矛盾双方相互分离,此消彼长。
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这包括:
横向特殊性: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纵向特殊性: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其矛盾特点。
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存在着矛盾运动。
矛盾的不平衡性
矛盾的不平衡性是指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
总结
对立统一规律通过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矛盾的基本属性是同一性和斗争性,它们共同构成了矛盾的本质。同时,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进一步丰富了矛盾的内涵,使我们能够更深入地理解和分析各种具体事物和现象。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可以结合具体事物和现象,运用矛盾的基本属性进行分析,从而更好地理解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