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率互换中,重新确定利率的时刻通常是在 每年的1月1日或 每年与贷款发放日对应的日期。具体选择哪个日期作为重定价日,取决于贷款合同中的约定。
每年1月1日:
如果选择重定价日为每年的1月1日,那么贷款利率将在每年的1月1日根据最新的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进行调整。这意味着在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办理房贷利率转换手续的,2020年的利率与原合同利率保持一致,2021年1月1日起房贷利率才会发生变化,届时将以2020年12月的LPR为基准加减点确定当年的利率,此后年份以此类推。
每年与贷款发放日对应的日期:
如果选择重定价日为每年与贷款发放日对应的日期,那么贷款利率将在每年的贷款发放日根据最新的LPR进行调整。例如,如果贷款发放日是3月1日,那么利率将在每年的3月1日进行调整。如果办理转换手续的时间点在重定价日之前,那么从当年的重定价日起房贷利率就会发生变化;如果在重定价日之后,则需要等到明年的重定价日起房贷利率才会发生变化。
建议
选择合适的重定价日:选择重定价日时,需要考虑LPR的走势和个人的还款计划。如果在利率下行时期,选择重定价日为1月1日可以更早享受优惠利率;如果在利率上行时期,选择贷款发放日对应的重定价日可能更有利。
尽早办理转换手续:无论选择哪种重定价日,都建议在重定价日之前尽快办理转换手续,以确保能够按照最新的利率执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