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询与咨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性质不同
质询是指立法机关议员个人或集体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就政府行政活动有关事项向政府首脑或部长提出问题,并要求其即席或书面答复。质询往往导致一般性辩论并可能带来政治后果,具有批评性和强制性。
咨询则是通过某些人头脑中所储备的知识经验和通过对各种信息资料的综合加工而进行的综合性研究开发,起着为决策者充当顾问、参谋和外脑的作用。
目的不同
质询的目的是为了解除或证实自己的疑惑,通常针对重大问题并要求作出答复,内心已经预设对方是正确或错误的。
咨询的目的是为了了解未知信息,内心没有预设,提出问题主要是为了知道自己尚不知道的事情,是求知的过程。
形式不同
质询必须以质询案的形式提出,属于议案的一种,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且必须写明质询的对象、问题和内容。
咨询则没有严格的程序,可以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提出,形式较为灵活。
处理程序不同
质询案的处理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由主席团或委员长会议、主任会议决定,是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还是在有关的会议上口头答复。提质询案的代表团团长或者提质询案的代表可以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咨询则没有严格的人数规定和处理程序,相对简便,可以由有关机关的负责人答复,也可以由有关机关的某一部门负责答复。
语气和态度不同
质询通常以强硬的语气质问,带有批评的性质。
咨询则以平等、和气的语气进行,目的是为了了解信息,而非质疑或批评。
综上所述,质询和咨询在性质、目的、形式、处理程序以及语气和态度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别。质询是立法机关对政府行政活动的正式质疑,具有法律和政治意义;而咨询则是为了获取信息和知识,通常用于决策支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