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试块的留置应遵循以下最新规范:
普通商品混凝土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包括标准养护、同条件、拆模)。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抗渗混凝土试块
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立方米以下时,应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每增加250~500立方米混凝土,应增加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如果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按上述规定留置。
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块其中一组(6块)应在标准养护室养护,另一组(6块)与现场相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天。
砂浆试块
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每组3个70.7×70.7×70.7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
以同一砂浆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同种原材料每一楼层或250m³砌体砂浆为一个取样单位,每取样单位标准养护试块的留置不得少于一组。
地基基础工程
对于复合地基,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检验数量为总数量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每根桩留置1组标养试块。
对于桩基(灌注桩),按照GB50202-2002中5.1.4(强制性条文)规定,每浇筑50m²必须有1组试块,小于50m³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块(标养)。
对于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是否需要同条件试块(特别是结构实体检验同条件试块),目前尚无定论,建议正式施工前由施工方与监理方共同协商确定是否留置同条件试块。
混凝土结构工程
混凝土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每拌制100m³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³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块)标准养护试块。
其他特殊要求
锚杆浆体强度检验用试块的数量每30根锚杆不应少于一组,每组试块不应少于6个(标养试块)。
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每100m³混凝土不应少于1组,且每幅槽段不应少于1组,每组为3件;抗渗试块每5幅槽段不应少于1组,每组为6件。
水泥土墙浆液试块强度试验应提取刚搅拌完成且尚未凝固的水泥土搅拌桩浆液,试验数量及方法为每台班抽查1根桩,每根桩设不少于2个取样点,每个取样点制作3件水泥土试块。
排桩灌注桩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每浇筑50m³必须至少留置1组混凝土强度试件,单桩不足50m³的桩,每连续浇筑12小时必须至少留置1组混凝土强度试件。有抗渗等级要求的灌注桩尚应留置抗渗等级检测试件,一个级配不宜少于3组。
喷射混凝土检验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所需的试件应在工程施工中制取,试块数量为每500m²喷射混凝土取一组,小于500m²喷射混凝土的独立工程不得少于一组,每组试块不得少于3个(标养试块)。
这些规范为混凝土试块的留置提供了详细的要求,确保混凝土结构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