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提出于 1988年。具体背景如下:
历史沿革
- 1951年党的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慎重发展党员”的方针;
- 1954年进一步发展为“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
- 1988年6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
后续发展
- 2014年5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将这一方针写入总则,成为新时代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遵循。
该方针的提出,标志着发展党员工作进入科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强调质量优先、结构优化,体现了党对党员队伍建设的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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