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记账凭证上"总第,号"和"字第,号"的填写规范,综合搜索结果整理如下:
一、总第,号
定义与作用 总第,号是记账凭证汇总表的编号,用于标识汇总表的顺序编号,通常每月编制一次。
填写规则
按年度从1月1日开始累计编号,例如2025年1月底总第100号,则2025年2月第一张凭证总第101号。
若一个月内凭证较少,总第,号与字第,号可相同;若凭证较多则需分段编号。
二、字第,号
分类编号
收款凭证: 按业务发生日期顺序编号,如收字第1号、收字第2号等。 付款凭证
转账凭证:独立编号,如转字第1号、转字第2号等。
混合编号:部分企业将三类凭证混合编号,例如收付转账凭证统一用"收付转字第N号"。
填写规则
每类凭证需连续编号,不跨月重置。
若某类凭证当月未使用完,下月需从"第1号"重新开始。
三、其他注意事项
填写日期
一般填写财会人员填制当天的日期,特殊情况下可填写经济业务发生日期或月末日期。
附件要求
需附上原始凭证,并在凭证上标明附件张数。
示例
假设2025年2月:
总第101号(1月底累计)
收款凭证:收字第1号至收字第10号
付款凭证:付字第1号至付字第5号
转账凭证:转字第1号至转字第3号
四、总结
填写时需注意:
总第,号按年度累计,每月重置
字号分类填写,避免混淆
保持编号连续性,特殊情况需规范标注
(注:不同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编号规则,但需确保内部一致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