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村一养老院补贴是多少”的问题,以下是一些相关补贴政策的信息:
床位补贴
农村养老院的床位必须在30张以上,每张床位资助3000元。拨付方式为三年两次支付。正式运营满一年后,入住率达到30%以上,支付首次50%资助金;运营满三年后,入住率达到50%以上,支付另外50%资助金。
日常运营补贴
市财政给予日常运营补贴,每人每月80元。
一次性建设补助
对自建养老机构床位数在50张以上(含50张),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对自建养老机构床位数在50张以下(含50张),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4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对租赁经营其合同期在5年以上,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运营补贴
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实际接收本县户籍的老年人数给予运营补贴,运营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接收失能失智老年人,按照其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标准分别200元、400元、600元以上。
生活补贴
国家为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提供每月约80元的日常生活补贴。超过80岁的老人,每年增加100元生活补贴。超过90岁的老人,每月补贴标准约为160元。具体金额因地区差异而异,部分地区可达到200元/月,而另一些地区则为180元/月。
护理补贴
针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为:凡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以及上述三类对象中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均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补贴。
综上所述,一村一养老院的补贴政策涵盖了床位补贴、日常运营补贴、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等多个方面。具体的补贴金额和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