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搜索结果,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情况可总结如下:
一、一般事项与重大事项的表决标准
一般事项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过半数通过即可。例如,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等常规议案通常属于此类事项。
重大事项
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等,需经代表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例如,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通常不属于重大事项,但若涉及重大资产抵押可能触发特别决议。
二、表决通过的具体案例
兢强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共审议14项议案,包括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审计报告等,所有议案均以 100%同意、0反对、0弃权通过。
思和信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了2项议案:
- 向银行申请2.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以房产/土地使用权抵押)
- 申请2亿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以自有资金质押)
两项议案均以 100%同意、0反对、0弃权通过,且无回避表决。
三、注意事项
股东所持表决权以 股份为计算单位,公司自身股份无表决权;
若公司章程对表决比例有特别约定,以章程规定为准;
实际操作中需关注是否涉及关联交易等特殊情形。
以上案例表明,在符合法定或章程约定的表决比例下,股东大会决议可高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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