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局,即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和实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组织起草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拟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发布有关规章、制度。
管理和监督质量监督工作:
组织指导质量监督检查,依法管理质量检验机构,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
宏观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
组织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组织制订提高全国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名牌”战略,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
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依法审批并监督管理涉外检验、鉴定机构。
管理和协调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
负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管理,组织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管理国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管理和监督进出口商品检验和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和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
管理和监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
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
负责对国内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组织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
管理与协调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代表国家参加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国际组织或区域性组织,签署并负责执行有关国际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
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科技发展、实验室建设规划:
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引进,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统计、信息、宣传、教育、培训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质检局通过上述职责,确保国家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得到有效实施,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