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国内各大航空公司的退票费规定如下:
起飞前24小时以前
国航、山航、海航、东航、上航、深航、南航:收票面价的5%作为退票费。
厦航:收票面价的5%作为退票费。
起飞前2小时以内
国航、山航、海航、东航、上航、深航、南航:收票面价的20%作为退票费。
厦航:收票面价的20%作为退票费。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小时以内
国航、山航、海航、东航、上航、深航、南航:收票面价的50%作为退票费。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
国航、山航、海航、东航、上航、深航、南航:收票面价的50%作为退票费。
因恶劣天气、航空管制等原因造成非自愿退票
不产生任何手续费。
部分特价折扣机票
不准更改、不准改签、不准退票。
误机情况
应支付原票款50%的退票费。
法律依据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了航班出港延误或取消时,承运人应为旅客妥善办理退票或改签手续,并及时提供航班延误或取消书面证明。
建议:
旅客在购买机票时,应仔细阅读机票上的退票和改签条款,了解相关费用。
如果因非自愿原因需要退票,应及时联系航空公司,了解是否可以免除手续费。
对于特价折扣机票,务必注意“三不准”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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