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 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具体来说,党务公开的普遍性内容包括以下四类情况:
1. 党的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
2. 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3.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建设情况;
4. 党的组织职能、机构等情况。
除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这些内容一般应当公开。
在程序设置上,党务公开要经过“提出-审核-审批-实施”四个程序,并规定了各个环节的主体及其职责。具体包括:
提出环节:
党的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党务公开方案,需拟订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
审核环节:
对提出的党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核;
审批环节:
对审核后的方案进行审批;
实施环节:
按照审批后的方案进行具体实施。
党务公开一般采取以下方式:
在党内公开:
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
向社会公开:
一般采取发布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
通过这些方式和程序,党务公开旨在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提高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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