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与危化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定义范围差异
危险化学品 根据《2015版危险化学品目录》,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其分类依据是《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中国采用GB30000系列标准。
危险品
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需在运输、储存、生产、使用和处置中采取特别防护措施的物质和物品。其界定依据是《GB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属于更广义的范畴。
二、监管对象与法规差异
危险化学品
监管主体为应急管理部门,涉及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需办理相关许可证(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接受严格的安全审查。
危险品
监管范围更广,除危险化学品外,还包括汽车安全气囊、锂电池、棉花等需特别防护的物品。例如锂电池属于危险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三、核心差异总结
| 维度 | 危险化学品 | 危险品 |
|------------|-------------------------------|-------------------------------|
| 定义 | 具有剧毒、腐蚀等特性的化学品 | 具有爆炸、易燃等特性的物质和物品 |
| 范围 | 《2015版危险化学品目录》(2828种) | 《GB6944-2012》及联合国建议书 |
| 监管 | 应急管理部门| 其他相关部门(如交通、民航等) |
四、其他说明
术语使用: 在《安全生产法》中称“危险物品”,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称“危险化学品”。 常见误区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危险品是危化品的一部分,但两者在定义、范围和监管上存在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