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聘用是指 由人社局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的一种人事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旨在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的分离,是合同工的一种类型。在人事代理聘用中,个人并不直接与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而是由人才服务中心派出工作。
具体来说,人事代理聘用包括以下特点:
人事档案管理:
由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保管个人的人事档案,包括转入、转出、整理等。
职称评定:
帮助个人办理职称评审及相关手续。
社会保险:
包括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收缴和管理。
其他人事服务:
如出国政审等。
与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相比,人事代理聘用的人员虽然与用人单位直接发生工资、人事关系、社保等关系,但在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等方面由人才服务中心代为管理。
此外,人事代理聘用也适用于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称为工勤人员,他们通过人才派遣而非人事代理的方式进行管理。
总的来说,人事代理聘用是一种灵活的人事管理方式,适用于多种所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能够有效提高人事管理效率,减轻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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