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培养人 通常由党组织指定,具体安排如下:
党组织指定:
入党培养人一般是由党组织指定的,通常是由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等担任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是正式党员,并在支部会议记录中有记录,在入党积极分子考查登记表中记载确认为积极分子的时间和指定的二名培养联系人的姓名。
自己选择: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党组织没有指定具体的入党培养人,那么入党积极分子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担任: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因为培养联系人已经对申请入党的人比较了解,担任入党介绍人后,有利于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也有利于申请入党的人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教育和考察。
本人同意:
如果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也要经本人同意,不能硬性指派。
综上所述,入党培养人通常由党组织指定,但在某些情况下,入党积极分子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培养联系人。如果党组织指定了培养联系人,那么培养联系人也可以担任入党介绍人。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经过本人的同意,不能硬性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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