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管理改革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转变职能:
政府应从宏观和微观都管、大事小事都抓,转移到主要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理顺关系:
包括理顺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的关系,明确职责分工,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相同行政职能,消除交叉重复。
精兵简政:
通过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减少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提高效率:
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大部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等措施,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减少决策失误,降低损失。
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充分运用构建良好的体制基础与社会环境。
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包括调整政府机构设置,合理规范党政机构设置,理顺上下级政府机构设置,减少行政层级。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公示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等。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缩小行政审批的范围,完善行政审批的方式,规范行政审批的程序,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加强和完善从事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机构,撤销直接从事或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和社会事务的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这些改革措施旨在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