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产基础较好:
农业生产结构优化,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基本形成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的生产结构。
装备水平较高:
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比例较高,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业用电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机制初步建立,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数字化技术应用普遍。
产业链基本健全:
已建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能力较强,物流设施初具规模,产业链条较为完整,产业集中度、融合水平较高。
经营体系较为完备:
社会化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较高,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水平较高,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较好。
农业环境较为友好:
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农业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农业生产清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较高,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技术广泛应用,基本实现绿色化转型、生态化发展。
政策支持保障有力:
政策支持力度大,能够有效保障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和运营。
此外,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聚焦主导产业:示范区应聚焦1—2个主导产业,且2个主导产业要相互关联,主导产业产值占比要超过60%。
生产基地规模:生产基地应集中连片,规模较大,不能是整个县域。
加工能力强:加工业产值与一产产值比要达到3:1以上。
联农带农效果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0%以上。
组织管理服务健全:要明确主要领导负责,成立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管委会和平台公司。
这些标准和要求旨在通过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建设,保护耕地和尊重农民意愿,推动农业产业集聚、企业集群效应,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供应链,并加速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渗透,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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