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评估 需要资质。道路安全评估资质是对从事道路安全评估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所应具备的条件和能力的规范要求,包括专业人员的资质、评估设备的先进性、评估方法的科学性以及评估报告的准确性等。此外,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从事道路安全评估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具体来说,申请道路安全评估资质的机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
2. 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3.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4. 有16名以上专职安全评价师,其中一级安全评价师20%以上、二级安全评价师30%以上,并按照不少于专职安全评价师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5. 法定代表人通过二级资质以上培训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6. 设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7.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道路安全评估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以确保评估活动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从而为道路建设、管理和维护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