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履历档案的保存时间 取决于具体情况,但通常有以下几种规定:
永久保存:
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可以定为永久。
定期保存:
定期保存一般分为30年和10年。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保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因此,公司员工履历档案的保存时间可以是永久,也可以是定期(如30年或10年),具体保存时间应根据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对于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至少需要保存两年。
建议公司根据《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并执行相应的档案保存政策,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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