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是在 1988年提出的。具体来说,1988年6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了“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这个方针的基本含义是: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把保证新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同时要有利于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党的战斗力,发展党员工作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建议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可以进一步研究和了解这个方针的详细内容和具体要求,以便更好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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