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单位要求提供离职证明时, 提供复印件是可以接受的,但为了确保其法律效力,建议在复印件上加盖原单位的公章。这样做可以证明复印件的真实性,并满足新单位在办理社保、公积金等手续时的需求。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获取离职证明原件:
首先,确保从原单位获取离职证明的原件。
准备复印件:
将离职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准备好。
加盖公章:
在复印件上加盖原单位的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提交复印件:
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给新单位。
如果原单位拒绝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可以先提供复印件并积极与原单位协商。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途径,但应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总之,提供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复印件是合法且有效的做法,能够满足新单位的需求并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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