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的内容及合格标准如下:
考试内容
道路驾驶技能:
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防范次生事故处置知识、伤员急救知识等。
合格标准
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均需达到90分方为合格。
考试项目
基本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还需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的考试。
其他要求
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增加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确定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
建议:
考生应充分准备,熟练掌握各项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知识,确保在考试中能够顺利通过。
对于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准驾车型的考生,建议特别加强夜间驾驶的练习和模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