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使用的会计科目包括以下几类:
资产类科目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存货:包括库存物品、低值易耗品等。
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等。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交通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
在建工程:反映单位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项目。
无形资产。
负债类科目
短期借款:反映单位为满足短期资金需求而借入的款项。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长期借款:反映单位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
预算收入:反映单位预算内收入的实现情况。
应交税费:反映单位应交未交的各种税费。
净资产类科目
固定基金:反映单位固定资产净值。
非流动资产基金:反映单位非流动资产的基金余额。
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等。
事业结余:反映单位事业收入的结余。
经营结余:反映单位经营收入的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结余的分配情况。
收入类科目
财政补助收入:反映单位从财政部门获得的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单位从上级单位获得的补助收入。
拨入专款:反映单位从其他部门拨入的专款。
事业收入:反映单位从事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反映单位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反映单位从附属单位获得的缴款。
其他收入:反映单位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支出类科目
拨出经费:反映单位拨出用于各项支出的经费。
拨出专款:反映单位拨出用于专项支出的专款。
专款支出:反映单位用于专项项目的支出。
事业支出:反映单位从事业务活动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反映单位从事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成本费用:反映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成本和费用。
销售税金:反映单位在销售活动中应缴纳的各种税金。
上缴上级支出:反映单位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反映单位对附属单位提供的补助支出。
结转自筹基建:反映单位从结余中自筹资金用于基本建设的支出。
这些科目共同构成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确保单位能够准确记录和反映其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