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管理所是 隶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的全额事业单位,为四类单位。它们主要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的行业管理、养护考核、市管市政设施养护招投标以及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等工作。这些工作包括编制全市市政设施维护计划、大中修工程计划及相应的经费计划,并组织市场化运作,指导、协调并检查考核全市市政设施养护工作,评估全市市政设施状况。此外,市政管理所还可能负责城区主要道路、桥梁、城市公共照明设施、隧道地道等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停车场使用管理工作,以及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工作,还承担城区防汛防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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