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大火发生在 1994年12月8日。当天,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馆举办了一场迎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两基”评估验收团的专场文艺演出活动。演出过程中,由于舞台上方7号光柱离纱幕太近烤燃起火,导致火势迅速蔓延,造成325人死亡、132人受伤,其中中小学生288人,干部、教师及工作人员37人。
这场火灾是新中国历史上最惨的火灾事件之一,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极为惨重。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作人员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玩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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