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6月5日至16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这是世界各国政府共同探讨当代环境问题、探讨保护全球环境战略的第一次国际会议。会议通过了《 人类环境宣言》,呼吁各国政府和人民为维护和改善人类环境、造福全体人民、造福后代而共同努力。
《人类环境宣言》的主要内容
基本权利与责任: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
自然资源保护:地球上的自然资源,包括空气、水、土地、植物和动物,特别是自然生态类中具有代表性的标本,必须通过周密计划或适当管理加以保护。
反对歧视和压迫:促进或维护种族隔离、种族分离与歧视、殖民主义和其它形式的压迫及外国同志的政策,应该受到谴责和必须消除。
会议的影响
全球环境意识提升:《人类环境宣言》的通过,标志着人类对环境保护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提醒全世界关注环境问题,促进了全球环境意识的提升。
国际合作的推动:会议通过了《行动计划》,呼吁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采取具体行动,共同应对环境问题,为后来的国际环境保护合作奠定了基础。
环境日的设立:会议还建议设立世界环境日,以促进全球环境意识提升并采取行动切实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
后续发展
《我们共同的未来》:1987年,由21个国际组织组成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受联合国第38届大会委托,编写了《我们共同的未来》一书,系统地研究了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经济和环境问题,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纲领。
全球环境治理体系的建立:自斯德哥尔摩会议以来,国际社会通过了一系列重要的环境公约和协议,如《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等,逐步建立起了全球环境治理体系的框架。
斯德哥尔摩会议和《人类环境宣言》的通过,是人类环境保护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后来的全球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