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政治纪律:
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组织纪律:
规范党员的组织行为,确保党的组织原则和制度得到遵守。
廉洁纪律:
要求党员保持清正廉洁,防止腐败行为。
群众纪律:
规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
工作纪律:
明确党员在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工作效能。
生活纪律:
规范党员的个人行为,维护党的良好形象。
道德纪律:
要求党员遵守社会主义道德,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社会管理秩序纪律:
规定党员在社会管理中的行为准则,维护社会秩序。
对于违犯党纪的党员,条例规定了以下几种处分措施:
警告:
对违纪党员提出告诫,防止再犯。
严重警告:
对违纪党员提出严重告诫,责令其认识错误。
撤销党内职务:
撤销受处分党员的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
对违纪党员进行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开除党籍:
将违纪党员开除党籍,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或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处理措施,包括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改组或解散。
这些纪律和处分措施旨在维护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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