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高龄津贴标准的提案,各地根据自身的财政状况和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下是一些具体的答复:
云南省
80-99岁高龄老人,由2020年的每人每月4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
10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甘肃省
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
90-100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
10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同时,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度提高发放标准。
大连市
85-89岁每人每月50元;
90-99岁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100岁以上每人每月不低于925元。高龄津贴标准与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持一致,并同步增长。
石家庄市
80-89岁经济困难老人和90-99岁老年人均为50元/人月;
百岁老人为400元/人月。全市标准统一,但各县(市、区)可以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自行提高发放标准。
大连市(另一份答复)
85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高龄津贴扩面方案,具体标准尚未详细列出,但表明将根据大连市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各地在提高高龄津贴标准方面已经做出了不同的努力,主要集中在提高津贴金额和扩大发放范围。这些措施旨在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特别是在他们高龄时。各地在制定具体政策时,会综合考虑当地的财政状况和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以确保政策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