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的发放证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林权权属人需要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山林承包合同、身份证明等。
现场勘测:
林业站工作人员和村林业员会到实地进行勘测,确定树种、面积、绘图等工作。
审核上报:
林业站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勘测材料等上报到市林业局审核。
审批登记:
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登记。
核发林权证:
按照统一的林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进入微机录入,打印林权证,并对原林权证进行注销,立卷归档。
因此,林地的发放证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流程包括申请、勘测、审核、审批和发证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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