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收据是用于证明款项已经收到的正式文件,它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标题
标题应位于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常见的标题写法有“收据”、“收条”或“结算见证”等字样。
正文
正文应从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内容应包括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收款日期、收款金额及货币单位、支付方式等详细信息。
金额部分应大写并补全零位,小写部分应紧贴人民币符号,并写全小数点后的两位数。
如果收到支票,应注明支票并抄录支票号,以免日后支票退票。
落款
落款应包含收款人或单位的名称及姓名,并加盖公章(如为单位)。同时,应写明收到钱物的具体日期,并由收款人亲笔签名或盖章。
其他要素
如果有必要,可以在收据中注明款项内容、收据编号、备注等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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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收据
今收到 [付款人姓名] 交来 [款项内容] 人民币 [大写金额] 元整(¥[小写金额])
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如“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等]
收款单位(盖章):[收款单位公章]
经手人(签字):[收款人亲笔签名]
收款日期:[填写日期]
备注:无
```
请注意,收据的格式应规范,所有信息填写应准确无误,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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