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 不再是国家层面的保护动物,但它们仍受到《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保护。野猪在2023年6月被移出《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这意味着野猪不再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野猪可以随意被捕杀或食用。在非保护区、非自然保护地、非禁猎区、非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或方法猎捕野猪仍然是违法的。此外,野猪在一些地区可能被有条件地允许围猎。
因此,尽管野猪不再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但它们仍然受到法律保护,不能随意捕杀或食用。建议在处理野猪相关事务时,应咨询当地野生动物主管部门,以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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