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具有以下四个性质:
客观性:
矛盾是事物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普遍性:
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特殊性:
不同事物矛盾不同,事物的不同发展阶段矛盾不同,同一矛盾的双方各有特点。
不平衡性:
复杂事物的矛盾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之分;同一矛盾的双方有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区别。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要全面、系统地看待问题,找到并处理其中的矛盾点,同时深入分析问题,找到矛盾产生的根源和关键节点,才能有效地解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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