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时,关于“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这一栏,应按照以下方式填写:
有奖励的情况
需要详细填写奖励的时间、名称和级别。例如:“2010-2011学年校‘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第五届校运会400米第一名”。
奖励可以包括校级及以上的荣誉,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奖项等。
无奖励的情况
如果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奖励,则填写“无”。
填写时间要求
奖励的时间应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但在填写该考察登记表时,已经如实向组织汇报了个人奖惩的情况。
其他注意事项
奖励应真实客观,避免夸大成绩或隐藏缺点。
如果在校期间受过党、团及行政处分但由于表现突出而撤消处分者,可以填写“无处分”。
如果在校期间受过党、团及行政处分而未撤消处分者,则应如实填写所受处分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处分等级。
综上所述,填写“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时,应确保内容真实、具体,并按照时间顺序详细列出各项奖励信息。如果没有受过任何奖励,则明确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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