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药品名称是药品商品名。药品商品名是药品生产厂商自己确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药品名称。具有独特性的商品名可以使药品在市场中脱颖而出,帮助消费者更容易识别和记忆。
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商品名的命名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同时,药品商品名不得与已经批准的药品通用名相同或相似,以免造成混淆。
因此,在选择药品时,消费者应注意药品商品名与药品通用名的区别,选择有合法批准文号的药品,以确保用药安全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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