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大写规定如下:
金额数字的书写
使用正楷或行书体书写,不得使用简化字。
数字0-9分别对应汉字“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
金额部分的表示
整数部分从“万”到“亿”依次书写,如“壹万”、“贰仟万”等。
小数部分分别表示“角”和“分”,如“壹角贰分”。
若金额数为整数,应在“元”后加上“整”字,如“陆拾元整”。
若金额数为小数万元及以上,应在“万元”后加上“零点”,如“贰佰万元零肆角伍分”。
特殊情况的处理
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要写“零”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票据填写规则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
金额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金额书写的准确性和防止篡改,适用于各种需要书写人民币大写的场合,如发票、收据、借款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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