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饼侠》的票房分成情况如下:
总票房扣除项
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
3.3%的营业税
剩余票房分配
影院和院线拿走57%
制作方和发行方拿走43%
具体到《煎饼侠》这部电影:
如果票房为10亿元,首先扣除5000万元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00万元的营业税,剩余9.17亿元。
其中,影院和院线拿走5.7亿元(57%),制作方和发行方拿走3.47亿元(43%)。
因此,制作方和发行方在《煎饼侠》中的收入约为3.47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数据是基于2015年的票房分账比例和规则,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分账比例可能会根据各方协商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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