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企业并购需要各国同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外汇管理:
收购方通常需要使用本国的外汇储备进行交易,因此必须获得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
商务部门审批:
被收购方如果在科技和产业上有优势,可能会受到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限制和约束,因此也需要商务部门的审批。
反垄断法:
跨国企业并购往往涉及多个国家的业务,可能引发垄断问题。各国反垄断法规定,只要收购的企业在本国内有业务,就需要当地反垄断部门的批准。例如,高通和博通的产品面向全球销售,合并后可能形成价格垄断,因此需要得到中国反垄断部门的批准。
世贸组织规则:
根据世贸组织规则,跨国公司的并购必须经过两家公司主要市场所在国各国监管机构的批准。例如,英伟达并购以色列公司迈络思公司,除了要获得美国和以色列监管部门的批准,还需要获得欧盟、中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监管部门的批准,因为这些国家都是英伟达和迈络思产品的主要市场。
投资控制与行业保护:
有些国家对外资进入采取审批模式,只有获得商务部门赞成才能进行工商登记。此外,为了保护本国工业和就业,有些国家会对跨国并购进行严格审查。
高新技术外泄与保护本国产业:
大企业并购可能涉及高新技术的外泄,以及保护本国产业的考虑,因此需要各国商务部门的同意。
综上所述,跨国企业并购需要各国同意主要是由于外汇管理、商务部门审批、反垄断法、世贸组织规则、投资控制与行业保护以及高新技术外泄与保护本国产业等多方面的原因。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并购过程的合法合规,防止垄断,保护国家安全和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