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表格类材料
《XX市招录公务员面试人选资格复审表》。
《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需注明是否存在应回避关系,并手写签名、按捺手印。
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
存档说明或待业说明(待业人员)。
证件类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手写签名,并署签名时间。
准考证。
户口本(或集体户口登记卡)首页及本人页。
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
毕业证和学位证(如适用)。
近期免冠证件照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证明类材料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否则无法参加面试。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
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等信息。
工作证明,如适用。
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留学回国人员)。
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
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如适用)。
离职证明(如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
待业证明(如适用)。
其他类材料
代为审核委托书(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去审核)。
户籍证明(有户籍要求的省份)。
报到证(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的考生)。
入伍和退役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
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职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考生仔细阅读并遵循当地招录机关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