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质量监督站的管理归属,需根据具体行政区域和机构改革情况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属于建设部门管理
传统职能划分 在机构改革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通常隶属于建设局(原住建局)下属,作为其二级机构,负责工程全周期质量监督管理,包括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安全、招投标及工程造价等。
机构改革后的调整
根据2024年机构改革方案,质监部门已并入市场监管部门,部分地区的质量监督站可能已转隶至市场监管局,具体划分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二、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管理
职能转变背景
市场监管部门接管质监职能后,质量监督站仍可能保留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职责,但需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三、其他说明
机构性质: 部分质量监督站可能为参公机构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队牌子,但管理主体仍为原部门。 地区差异
建议:具体质量监督站的管理部门需以当地住建局或市场监管局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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