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妇缝肛事件的处理最终结果如下:
一审判决
2011年1月21日,深圳罗湖法院对助产士张某荣诉产妇丈夫陈先生及两家媒体的名誉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陈先生败诉,需赔偿助产士3万元及赔礼道歉。
上诉及结果
陈先生对一审判决不服,表示要上诉。然而,案件在后续的诉讼中,夫妇二人不再纠结于肛门是否被缝扎,转而追究张吉荣是否超范围执业。
最终判定
2020年3月14日,法院再次审理此案,最终判定无证据表明张吉荣缝上了产妇林静的肛门,林静的丈夫陈诚需为此道歉赔钱。
综上所述,深圳产妇缝肛事件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最终法院判定陈先生败诉并赔偿助产士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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