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学生在东莞市参加高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东莞户籍
或者
父母在东莞有稳定工作和合法居住证明
需要提供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如《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如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
需要提供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及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的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此外,还有其他相关条件:
父母一方属于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规定的人才优粤卡持有人,或是经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
父母一方属于驻粤部队现役军人,报考人员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
应届毕业生: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高考报名时具有我省户籍。
往届毕业生: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或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1年。
同等学力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建议:
外省学生和家长应提前咨询当地教育部门,获取最新的政策和详细要求。
确保所有证明材料齐全且有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