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的毕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学位。
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者。
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有突出贡献或获得重大奖励的特殊人才,经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入学条件。
政治和思想品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强烈家国情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公民素质,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
健康状况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专业背景
申请人所获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
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应为法学专业或法律硕士,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工作经验和推荐
具有法治实务领域3年及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优秀,获得所在单位的推荐。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学术能力
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熟练运用专业研究方法,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培养要求
录取后按照在校法学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安排,聘请博导授课,设置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科研论文等。
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创造性的见解,在理论或实践上对社会主义建设或本门学科发展有较大的意义,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已经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领域作出创造性的成果。
其他要求
学位申请人应当在申请学位时提交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书和其他规定的申请材料。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学位申请人独立完成,撰写时间不少于学习年限的三分之一。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申请者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和良好的研究能力,以适应法学博士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要求。建议申请者仔细阅读并符合所有条件,以提高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