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仔戏,也称为芗剧,主要流行于福建南部和台湾地区,是一种具有深厚历史和文化底蕴的戏曲形式。芗剧的名称来源于其发源地——漳州,漳州古称芗城,因此漳州地区的歌仔戏被称为芗剧。此外,芗剧的名称还与其音乐曲调有关,芗江是九龙江的入海口,芗剧的音乐曲调即来源于此,故得名芗剧。
芗剧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明末清初,当时郑成功率军收复台湾,将泉州、漳州一带的民间艺术如“歌仔”(锦歌)、“车鼓弄”等带到台湾,并与当地民歌小调结合,逐渐形成了坐唱形式的“歌仔馆”。1949年后,由于改良调(子弟戏)主要流行于龙溪芗江一带,歌仔戏正式改称芗剧。
芗剧的表演形式多样,包括唱、念、做、打等,其唱腔婉转柔和,音词朗朗上口,深受闽南地区人民的喜爱。芗剧不仅在台湾和闽南地区广泛流行,还传播到东南亚的闽南人聚居地,成为福建省五大剧种之一。2006年,歌仔戏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