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爱国守法:
要求公民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维护法律确定的最基本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尽法律所规定的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明礼诚信:
要求公民在行为举止、待人接物方面文明礼貌,与人交往诚实守信,诚恳待人,信守承诺。
团结友善:
要求公民之间和睦相处,互助友爱,与人为善。
勤俭自强:
要求公民勤奋工作,俭朴节约,积极进取,发愤图强。
敬业奉献:
要求公民恪忠职守,兢兢业业工作,克己奉公,服务社会。
这些规范不仅体现了道德的先进性与道德的广泛性的统一,还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德、革命道德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道德的统一。这些规范适用于不同社会群体,与不同社会领域的具体道德规范融为一体,贯穿公民道德建设的全过程。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