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的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般贫困户
教育补助:
学前教育免收保教费。
义务教育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享受寄宿生补助,小学生每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期625元,享受营养改善计划,4元/生/天。
高中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学生可领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大学教育:每人每年可获得4000元补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医疗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扶贫“十免四补助”。
在区内住院治疗目前实行的是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2017年贫困户免收新农合费用。
民政低保补助:
重点低保保障标准为220元/人/月。
一般兜底保障标准为120元/人/月。
建房补助:
危旧房改造补助:C级补助1.5万元/户,D级补助2.5万元/户。
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自愿到朝天中心城区购买合法商品房的,人均补助5万元;自愿在农村按统一规划自建的,人均补助2万元。
示范县
中央财政支持:每个示范县,中央财政给予1500—2000万元的财政支持。
贫困户产业扶持补助
补助标准为4000元/户,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验收合格后兑现该项资金。
贫困户社保补助
一般贫困户补助60元,每人每年。低保户补助为100元,每人每年。
这些补助金的发放标准和金额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具体咨询当地政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