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交接单的日期应当填写为 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具体来说,这个日期是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日期。因此,在填写离职交接单时,应当准确记录这一日期,以确保离职流程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建议在实际填写时,参照以下格式:
填表日期:填写实际办理交接的日期,例如“2025年2月9日”。
姓名:填写离职员工的姓名。
部门:填写离职员工所在的部门。
岗位:填写离职员工的岗位。
入职日期:填写员工的入职日期。
离职生效日:填写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日期,通常与离职日期一致。
经办部门:填写负责办理交接手续的部门。
应移交事项:列出需要移交的工作内容、文件、项目等。
具体移交情况:详细记录每项移交事项的具体情况。
经办人签字/日期: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部门负责人确认:由部门负责人确认交接事项。
这样填写可以确保离职交接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便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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