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政治教育:
加强对职工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职工的政治理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业务素质水平。
组织活动:
动员和组织职工围绕机关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机关文化建设。
权益维护:
配合党政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维护机关职工合法权益,协助党政机关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组织职工参加疗养、休养及健康体检,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促进和谐机关建设。
民主管理:
加强调查研究,反映机关职工意见和建议,参与机关内部事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机关内部事务公开,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机关廉政建设。
工会组织建设: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健全工会民主制度,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加强对专(兼)职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经费管理:
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
其他职责:
还包括关心职工生活,及时为职工排忧解难,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管好工会经费、工会固定资产及会员档案。协同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慰问工作。协助各基层建立健全民主制度并督促实施,协助党、政抓好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这些职责旨在促进职工的全面发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和谐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