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的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一般职位
总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 × 50% + 申论分数 × 50%) × 50% + 面试成绩 × 5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
总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 × 40% + 申论分数 × 30% + 公安专业科目分数 × 30%) × 50% + 面试成绩 × 50%。
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
总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 × 50% + 申论分数 × 50% + 专业能力测试分数 × 15%) × 50% + 面试成绩 × 35% +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 15%。
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建议考生在备考过程中,不仅要关注自己的笔试成绩,还要注意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比重,以便更好地准备和应对不同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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