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此外,《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第五条也明确指出,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合同估算价达到200万元以上(含)的,必须招标。
因此,当材料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或超过200万元人民币时,该采购活动必须通过招标方式进行。这一规定旨在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和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并促进市场竞争,从而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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