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浇混凝土验收的国家规范是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该规范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并已经替代了原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主要内容概述:
强制性条文
第4.1.2、5.2.1、5.2.3、5.5.1、6.2.1、6.3.1、6.4.2、7.2.1、7.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外观质量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子分部工程划分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验收流程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观感质量验收及结构实体检验。
检验批验收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也应合格,并应具有完整的质量检验记录。
原材料质量
混凝土的原材料包括水泥、骨料、水、外加剂等,其质量对混凝土性能影响巨大。水泥的品种、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骨料的粒径、级配、含泥量等指标必须严格控制。
外观要求
混凝土结构外观要求表面平整、密实、整洁、色泽基本一致,阴阳角方整、顺直,无缺棱、掉角、漏浆等现象。
养护要求
混凝土施工当日的平均气温应低于5℃,并且不得浇水。使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应按照所使用的其他水泥品种技术性能确定混凝土的养护时间。
内在质量
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含内在质量(如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抗冻性、抗渗性、抗氯离子渗透性和钢筋保护层厚度等)、表面质量和外形尺寸质量三大方面。
这些规范为现浇混凝土工程的质量验收提供了详细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建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操作,并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